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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扛牢生态司法保护政治责任 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需要

作者: 时苏建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06-03 10:57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时苏建)6月2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邀请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发布菏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报告、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菏泽两级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深化“绿色审判”司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成效显著。

依法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切实维护环境资源公共利益

据介绍,近三年来,我市环境资源案件呈现出数量增长快、涉及领域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审理难度不断增加。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130件,其中民事案件1722件,行政案件261件,刑事案件147件,审结2112件,案件结收比为99.15%。在环境资源违法案件审理中,为彰显法律的震慑作用,菏泽中院坚持最严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已审结的夏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400余万元。妥善审理行政、民事环资案件,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积极维护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努力推进工作创新

全面构建环资审判机制

为组建专门机构,打造专业队伍,菏泽两级法院将环资审判专业化作为重要抓手,在市法院设立独立编制的环境资源审判庭,各县区法院依据辖区环境资源分布设立专门法庭,集中审理区域内的环境资源案件,并相继实现全市法院环资审判机构、全市法院环资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全覆盖。目前,全市配备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环资审判法官和法官助理55名,实现了环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审理,并形成了环境资源专业化审判体系。

此外,还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建立由检察、公安、生态环境、河务、自规、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协作,并借助高校专业智库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课题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签署司法理论研究、教学科研实践等战略合作协议,实现了环境资源理论研究和审判实践的有效融合。

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

服务保障工作大局

为充分发挥环资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围绕全市“231”产业体系开展“菏”法护企,延伸司法服务行动。通过“企业法律服务日”、送法进企等活动,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建立“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制度,面对面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境问题。同时,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涉污企业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合法生产经营。在企业设立巡回审判工作室,快速化解纠纷,为企业打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环保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组织开展进企业环境保护法律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

在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中,坚持惩处与修复相结合。一方面注重制度建设,与市河务局共同制定《关于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意见》,通过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巡回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共同筑牢黄河菏泽段生态屏障。同时,在黄河河务部门设立法官工作室4处,化解矛盾纠纷12件;另一方面在加大对涉黄河生态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的同时,把生态修复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惩治、教育、修复”于一体,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补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全市现已建立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刘庄管理段等4处涉黄河司法修复基地,积极开展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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